為什麼需要成立協會?
一個沒有立案的動保組織跟一個政府立案的組織有什麼不同?
差別就在於政府立案的組織才可以為動物們爭取更多的援助,為動物們謀求更大的福利。如果我們希望根本解決動物棄養、受虐、非法繁殖、非法屠宰的問題,我們需要以實際的行動督促政府落實公權力的發揮,我們需要足夠的力量去推動有利於動物保護的運動與法案的通過,這不是一個弱勢的動保團體所能辦到的事。
如果要政府、企業以及社會大眾正視動物正在受虐的問題,我們必須讓協會壯大起來。一千個志工與一千個會員的差別就在於志工沒有力量,而登記在案的會員在政府眼裡就是一個舉足輕重的組織,因為每一個會員代表一個民意,每一個會員代表一個選票。這也是爭取民意代表為我們發聲的重大資源。會員數越多也意味著政府可以補助的資源也就越多,所以為了台灣動物的福祉,我們需要更多的會員加入我們救援動物的行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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